Sunday, February 26, 2017

街頭小吃與創業人生

街頭小吃與創業人生

自博文 ”從一千萬到一億 (港元) 的來信分享” 刋登後,收到了不少朋友詢問, 如何從創業中累積到一桶又一桶(共四桶)金, 得以給予筆者足夠財力, 在往後的日子, 參與較高回報而防守力又較強的「大茶飯」 (投地和建房項目)。

成功無僥倖,能夠持久地創業致富,除了要付出相當的心力和汗水外,更重要的, 就是懂得計算和評估創投風險。

說到這裡,突然想起年初在柬埔寨遊歷的一件頗難忘的事兒。

記得那天, 從柬埔寨首都金邊, 乘 6 小時車程到達吴哥窟,一心想主力看看幾個酒店和餐飲項目,於是乎在晩上, 筆者顆同幾位也是來自香港的朋友,到了當地有名的酒巴街, 進行實地考察。

同行中的一名極貪吃的 ”肥仔” 朋友,被沿途的各種街頭小吃所吸引,二話不說,肥仔就跑到一檔賣燒田雞的小吃美食車旁,左手把一美元* 交給小販,右手已把一串燒田雞放進口裏。

正當筆者還來不及佩服肥仔具有如此勇氣的一刻,他已轉身走到身後另一檔賣特色 ”極品” 小吃的小販車旁,左手拿著一串炸黑蠍子,右手一串炸黑蜘蛛!

筆者孤漏寡聞, 在網上看别人試食炸蠍子/蜘蛛雖多次, 但以超近距離親歷其中, 卻是完全兩碼子的事兒....

腦子裏像 hang 了機一樣, 忙於處理眼前的畫面之際, 耳邊已聽到肥仔說: “唓! 不外如事! 與吃炸薯條毫無分別!”

我真的忍不住了, 急忙對肥仔說: “不要糊亂吃東西了, 當心食物中毒, 我們身在異鄉, 若然有什麼事, 可怕手尾長..”

肥仔說: “別胆小! 我們創業的, 就要放膽去作多方面的嘗試! 况且, 唔試唔知身體好!”

長話短說, 肥仔之後的兩天, 都無法繼續與我們一同考察其他重點的生意項目, 我們帶備的止瀉藥物, 也給他全吃光了, 而意外收獲, Well, 肥仔可算是親身 “考察” 了當地的 “診所” 和醫療機制的商機吧。

街頭小吃或許能帶給我們對好奇心/欲望的滿足和霋時衝動的快感, 但其後果和代價, 真的是自己能夠承擔嗎?

創業無疑是需要膽量, 但同時, 也需要花點時間計算和評估箇中的風險, 找出相應的平衡點後才决定行動與否, 將會大大提升創業致富的勝算, 為自己和生意顆伴帶來第一桶金以後的富足人生。

* 在柬埔寨, 因當地貨幣嚴重貶值, 當地人和遊客, 都是主要用美元來交易的。

Sunday, February 19, 2017

問問百樂, 一定要有錢才能受人愛戴和尊重嗎?

問問百樂, 一定要有錢才能受人愛戴和尊重嗎?


不一定, 當然, 有錢就好一點。

重點, 是對人的態度要真誠, 為人要謙卑, 對朋友要有義氣, 重承諾, 忠於自己, 在落難時對您有恩的, 人情債永遠還不完。

畢竟, 人家尊重您與否, 您管不了, 可以做的, 是做好自己的本份, 人家也不是傻子, 時間和行動會証明一切。 

Sunday, February 12, 2017

如何與搶匪談判達至共贏?

如何與搶匪談判達至共贏?

隨着各方朋友的來信越來越多,還未回答的個案已有堆積如山的情况,加上不少問題也是非常相似,為節省大家的時間和更有效率地 (在 48 至 72 小時內) 處理網友的問題,筆者加設了 《問問百樂信箱》專頁,把每週收到最棒的相關簡短疑問,以匿名方式歸納整理起來,並刋登到這全新的專頁內。

與平常刊登的博文不同, 《問問百樂信箱》內的問答會以精簡為主, 盡量做到一句起, 兩句止, 慕求讓讀者朋友在十秒內極速吸收問題背後的養份, 為忙碌的生活打打氣。

當然, 如問題需要較長的篇幅以作解說, 筆者會如常地花上一定的時間, 寫一篇足料的博文。

所以大家不用擔心, 讀者網友們所發問的每一道問題, 都會得到應有的尊重和真誠的答案。

一如以往, 如其他網友也能受益於讀者個案的話, 在發問者的書面同意下, 才會在公開平台刊登, 而所有在問題中存有個人私隱或生意上敏感的內容, 都會在回答中一律被擦除。所以請大家安心, 放膽盡訴心中疑難雜症, 百樂必鞠躬盡瘁。

Anyway, 下次大家有任何問題想發問之前, 不妨先查看一下《問問百樂信箱》,如没有類同的話,才電郵至 contact@100happysouls.com 發問就 very good 了 :)

突然想起前幾天, 有一位來自 New York 的華人網友問了一道與快樂人生和財務自由完全無關 (但蠻有趣) 的問題, 因實在太離題了, 無法歸納在《問問百樂信箱》, 想籍此與大家分享一下...

“百樂, 如你在紐約街頭上不幸被人用手槍或利刀搶劫, 你會怎辦?”

Well, 在未回答這道問題之前, 先看看人類一般的自然反應, 大概有四個可能吧:

1. 就地尖叫, 希望嚇走強匪
2. 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3. 乖乖就犯, 跪地求僥
4. 背水一戰, 併過你死我活

視乎週邊的地理人流形勢, 搶匪人數多寡, 以及個人情況和背景, 不同人有不同的原始反應, 但為求安全起見, 一般而言, 大部份人或會選擇 #3 為先, 繼而選擇 #1, 之後才選擇 #2, 最後有少數人可能是選擇 #4。

Okay, 有了基本的上文下理, 現在正適回答網友的問題*....

筆者或會看看手持武器的搶匪其精神狀態, 如看似服了藥物 high high 地, 或怒火衝天似的, 就只可拿出錢包來, 乖乖就犯。

若然自己是 Ip Man 上身, “我要打十個!”, 那又可能不同講法了。

Okay, 但如搶匪看似正常, 目的是求財多於求命的話, 或許可有談判的空間呢!

你或會問: “別開玩笑了! 肉隨針板上, 那裏來談判的籌碼!?”

筆者不是談判專家, 但記得當年在 Club (夜場) 工作時, 得知當 bouncer (睇場 / 看門保鏢) 的師兄 (化名 B 君), 也是經歷過一段在街頭搶劫的奇遇而入行的。

話説年少時的 B 君曾誤入歧途, 當上了街頭搶匪。一天, 他正帶着利刀, 準備向一名目標人物 (化名 V 君)下手。

V 君冷静地問 B 君: “兄弟, 看你膽識過人, 你想拿我口袋裏的一百美元, 還是來到我朋友的夜店嘗試當睇場, 賺以倍數計的回報之餘, 又用不著承受代價極高的風險?”

長話短說, B 君終於把利刀放下, 接受了 V 君的 offer, 最後更改過自身, 進入了 V 君朋友的夜店工作, 成為一名非常出色的 bouncer 來...

故事就是這樣劃上了完美的句号, 雖然這灰姑娘一般的結局, 在殘酷現實世界並不常見, 但事件背後, 那種如何在逆境達至三贏的創意思維, 確實蠻有啟發性耶!

讀者朋友們, 你們面對着街頭搶匪, 又會作出如何的决擇呢? :)

* As usual, 以上答案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